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拟对公司领导、生产部门和直属机构领导、安全监察部全体人员、各有关部门环境管理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守法及风险防范专题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现自主密封比价采购培训服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报价。
一、培训服务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培训服务项目名称:黄骅港务公司环境保护守法及风险防范专题培训服务。
三、培训内容、参培人员范围及学时安排:
计划连续培训3天(24学时),根据培训内容与工作相关性确定培训对象,11月份实施。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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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参培人员范围 |
培训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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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安全监察部、各生产部门及直属机构部门领导、环保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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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安全监察部、各生产部门及直属机构部门领导、环保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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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 |
安全监察部、生产部门及直属机构环保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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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部及生产部门环保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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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部及生产部门环保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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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计税方法 |
财务部、安全监察部相关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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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条件和要求:
比价中选后,甲方发送中通知书,双方签定培训合同,乙方制作本项目培训横幅。
五、培训费支付:
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培训工作,提供收款账户资料证明(甲方模板)、财务收款收据、培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一次全额支付乙方培训费。
六、培训机构及培训师资质要求:
培训机构应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或培训等(环保培训机构优先)。
培训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环保培训资质(有环境执法经验或从事环保工作20年以上者优先)。
七、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10∶00,逾期未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二)地点: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管控楼402室。
八、比价文件要求:
(一)比价文件须装档案袋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齐缝章公章)。
(二)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培训师资质证明要件(含优先的证明材料)、培训方案。不接受降价函。报价超过限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注: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三)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
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1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1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
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九、项目培训服务费控制价
控制价60000元。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资料编制费、培训相关人员所需交通食宿费、津贴补贴、授课费、培训机构管理费、税金、利润、相关风险费等。除此,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十、比价因素和比价原则
比价因素及比价原则:在报价、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质条件均符合要求,培训方案合格的前提下,符合上述优先条件者优先。资质条件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
十一、联系人:袁 超 电话:0317-5388581、15690295080
十二、异议投诉受理人及电话:周永珍 1569029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