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密封比价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37    更新时间:2019/1/22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详见附件1)

三、资质要求:

1、具有法定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注册性质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

2、近3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16∶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310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书)、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服务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15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效。

九、联系人:刘昊

   电  话:0317-5388602

 附1服务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