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我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在黄骅港(煤炭港区)组织召开了《黄骅港工作船、多用途码头工程增加工艺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并形成验收意见,同意黄骅港工作船、多用途码头工程增加工艺设备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会后根据验收意见对《黄骅港工作船、多用途码头工程增加工艺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并形成《黄骅港工作船、多用途码头工程增加工艺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将《黄骅港工作船、多用途码头工程增加工艺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5日-2019年3月14日。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