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处置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内容:目前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有废油(油漆)桶、废油抹布、废油墨盒、废药品瓶HW49(900-041-49);实验室产生的废液HW49(900-047-49);过期及废弃的药品HW03;过期的油漆HW12(900-299-12)等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名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需要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具体要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及报价单。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包含HW49 (900-041-49)、HW49 (900-047-49)、HW03、HW12(900-299-12)小项;
3.近三年具有本项目所需处理的其中一种或多种危险废物处置同类业绩(附合同复印件,2016年至今,年份不限)。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2年。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307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附件2:危险废物处置商报价单)等。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七、比价因素:报价、服务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30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
十、异议投诉受理人及受理电话
联系人:孙志通
电话:0317-5388710
十一、特殊说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1.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存在互相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期限为永久;
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拒签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期限为三年;
3.在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违法分包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三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期限可以为永久;
4.有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等不诚信行为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三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期限可以为永久;
其他黑名单情形以《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执行。
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终止其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分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