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一二三部维修基地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一二三部维修基地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主要包括生产一部一期堆场区维修基地和四期堆场区维修基地、生产二部翻车机区维修基地和堆场区维修基地、生产三部筒仓区维修基地和翻车机区维修基地,共计6个维修基地,制作内容主要包括集团标识和集团简称(中英文)、公司文化标语、维修基地各类设备和区域标牌等。具体内容、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广告设计安装相关许可证;
3、近3年具有企业标识标牌制作或者类似的经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至今,年份不限)。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服务期:收到中选通知书后25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比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7: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521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需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书)、资质证明、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材质、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6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王俊秀
电话:0317—5388629
附件:技术规格书
党群工作部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