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对治安设施加工制作项目进行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治安设施加工制作项目
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本项目业务范围内施工、维修等经营范围。
五、工期:自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0天,质保期为一年。
六、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报价人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发票,支付100%货款。
七、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0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413办公室。
*八、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表需按附件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
(3)提供技术施工方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
(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
(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明确税率。
九、比价原则: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价格(税前)低者优先。
十、控制价: 4.9(含税)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人:杨宏展
电 话: 0317-5388575
十二、异议投诉受理人及受理电话
联系人:郭彦宏 电 话:0317-5388786
十三、其它特殊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1.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存在互相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期限为永久;
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拒签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期限为三年;
3.在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违法分包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三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期限可以为永久;
4.有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等不诚信行为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三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期限可以为永久;
其他黑名单情形以《神华黄骅港务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执行。
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终止其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分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
※以上标注*为废标条款。
安保设施加工制作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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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图片/样品 |
设施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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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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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 |
2#(纳米材料) |
面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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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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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旗 |
1600mm*2400mm |
面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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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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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旗 |
3#旗 黄色 |
面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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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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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桩 |
铁质、防锈圆柱形,直径220mm,高500mm ,黄黑相间反光膜,壁厚2mm (含安装) |
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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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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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型挡车器 |
钢质。长2000mm,高100mm,黄黑相间反光膜,壁厚2mm, (含安装) |
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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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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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证 |
长200mm,宽127mm,厚0.5mm (含塑封) |
个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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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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