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能黄骅港务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项目。
二、采购清单:6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出具CMA检测报告并完成政府备案;3台电动叉车和5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办理环保牌照,并在政府备案。
三、项目工期: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日历天内完成第1次检测,第2次检测根据甲方通知再进行检测。
*四、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单位。
2. 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业绩要求: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不低于3次从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的业绩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条件及投标要求:出具CMA检测报告并完成政府备案;3台电动叉车办理环保牌照,并在政府备案。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款项。投标人所投价格为最终成交价(包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拆装费、辅材费和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六、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7: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递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务公司设备管理中心202办公室。
*七、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密封报价函(密封袋)、报价表等相关文件需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文件(中选通知书或合同)。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报价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八、比价原则:满足政府要求的CMA检测报告和电动叉车环保牌照,最低价中标。
*九、控制价:9.76万元(含税);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标“*”为废标条款,如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