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黄骅港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黄骅港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
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建设单位: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2个5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配套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其他生产辅助建筑物及辅助设施。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孙志通
联系方式:15690295076
本项目公示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UCnrhkre_UOEmiU-9Y3L8Q?pwd=77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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