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36    更新时间:2023/9/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黄骅港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黄骅港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在原有5万吨级双向航道基础上进行拓宽的改扩建工程,拓宽段可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满载乘潮双向通航要求,同时全航道满足10万吨散货船、8万吨级油船满载乘潮单向通航要求。拓宽长度约11.48 km,通航底宽300 m,底高程为-14.0m,调整灯浮标14座,新设浮标1座,调整导标16座。

公示内容:《黄骅港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9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志通

联系电话:0317-5388710

编制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1-58856638-2979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9KC4g_zNvdx8kWKIq5v1g

提取码:zw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