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作者:孙本庄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部    点击数:3408    更新时间:2013/2/1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位于黄骅港煤炭港区,新建储煤筒仓位于现有黄骅港二期工程防风网北侧,在建三期工程筒仓区西侧,新建露天堆场位于筒仓堆场北侧。本工程依托三期工程预留的接口,完善1个10万吨级、2个7万吨级、1个3.5万吨级煤炭泊位(水工结构按照双侧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泊位长度1072.5m;新建1个5万吨级煤炭泊位,码头长度310m;设计年吞吐量5000万吨。配套建设24座仓容3万吨的筒仓、并建设露天堆场、翻车机房、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以及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控制、消防、环保等辅助设施。本工程的施工期约30个月。本工程的建设对完善我国煤炭保障体系,提高保障能力;顺应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快沧州组团发展;实现神华集团“十二五”发展规划,优化完善煤炭产运销一体化体系,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工程位于黄骅港煤炭港区,新建储煤筒仓位于现有黄骅港二期工程防风网北侧,在建三期工程筒仓区西侧,新建露天堆场位于筒仓堆场北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对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本工程依托三期工程预留的接口,完善1个10万吨级、2个7万吨级、1个3.5万吨级煤炭泊位(水工结构按照双侧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泊位长度1072.5m;新建1个5万吨级煤炭泊位,码头长度310m,主体宽度为25m,引桥长度为101m,宽度为10.3m,码头和引桥顶面高程均为6.3m;设计年吞吐量5000万吨。配套建设24座仓容3万吨的筒仓、并建设露天堆场、翻车机房、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以及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控制、消防、环保等辅助设施。

本工程港池疏浚量约2152万m3,疏浚作业拟采用1450m3的绞吸式挖泥船开挖,全部用于本工程露天堆场及后方造陆区内进行吹填造陆。

本工程吞吐量5000万吨/年:卸车5000万吨/年,装船5000万吨/年,本工程到港车型主要为C80、K80列车,考虑车型适应性以及节省投资,本工程采用翻车机工艺和底开门自卸车工艺合一布置方式,每条卸车线既可采用翻车机翻卸煤炭,也可利用底开门自卸车进行自卸。堆场布置采用筒仓堆场和露天堆场组合布置,筒仓布置4排6列24座直径40m、高43.4m的储煤筒仓,单仓仓容3万吨,筒仓堆场容量72万吨;每排筒仓顶部布置一条皮带机廊道,廊道内采用卸料小车完成进仓作业,每排筒仓下布置2条出仓皮带机,筒仓布置6个仓下漏斗,为2排3列布置,分别向2条出仓皮带机供煤,单条出仓皮带机额定能力为4000t/h,通过不同列筒仓分别出仓完成配煤作业;堆场布置2条堆料作业线和2条取料作业线,堆料机和取料机额定能力均为8000t/h。为实现堆场的配煤功能,采用“一线双机”的型式,在每条取料线上分别增加1台额定能力4000t/h的取料机完成配煤作业。装船作业利用三期工程码头北侧的13#~16#泊位和17#泊位,已建泊位装船设备考虑利用三期配置的4台移动回转式装船机和码头皮带机,额定装船能力为8000t/h。

本工程的施工期约为30个月,总投资555970.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157.78万元。

表1    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码头吞吐量

万吨

5000

 

2

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万吨

5460

 

3

泊位数

个

5

完善4个泊位,新建1个泊位

4

码头长度

m

1072.5/310

三期已建/新建

5

栈桥长度

m

127.5/101

三期已建/新建

6

挖泥量

万m3

2152

 

7

地基处理面积

万m2

86.62

 

8

道路堆场面积

万m2

57

 

9

建筑面积

m2

46107

 

710

配套铁路部分

10

铁路铺轨长度

km

19.7

 

11

防风网(H=23.0m)

m

3625

 

12

筒  仓

个

24

单仓容量3万吨

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中定义的四类区中,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中的四类标准。工程选址建设符合河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工程属于水运行业中的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建设,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符合《沧州渤海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黄骅港总体规划》(2007)、《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11-2015年)、《沧州渤海新区近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一、水质现状评价结论

①涨潮期

pH值、溶解氧、活性磷酸盐、重金属铜、镉、砷均符合调查海区功能区划水质要求,没有超标样品;化学需氧量的超标率为5%,仅#8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为0.24;无机氮的超标率为75%,最大超标倍数为1.05倍,出现在8号站位;石油类在18#、19#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超标倍数分别为0.27倍、0.18倍。重金属汞在7个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最大超标倍数(0.92倍)出现在15#站位;铅在4个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最大超标倍数(0.98倍)出现在14#站位;锌在15#、18#和19#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超标倍数分别为0.05、0.14和0.17倍。重金属汞、铅、锌能满足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②落潮期:

pH值、溶解氧、活性磷酸盐、重金属铜、镉、砷均符合调查海区功能区划水质要求,没有超标样品;化学需氧量的超标率为5%,仅#13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为0.04;无机氮在13个站位出现超标,超标率为72%,最大超标倍数为1.03倍,出现在18号站位;石油类在15#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0.09倍);重金属汞在12个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最大超标倍数(2.38倍)出现在20#站位;铅在6个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最大超标倍数(0.51倍)出现在19#站位;锌在8个站位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最大超标倍数(0.90倍)出现在4#站位。重金属汞、铅、锌能满足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沉积物评价结论

调查海区沉积物中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总汞、铜、铅、锌、镉、砷均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规定的沉积物质量要求,没有超标样品,调查海域沉积物质量现状良好。

三、海洋生态现状评价结论

调查海域浮小潮期调查共检测出浮游植物两大类8属17种,细胞数量总平均为13.80×104cells/m3,多样性指数平均为0.77,均匀度平均为0.35,丰度平均值为0.23。大潮期调查共检测出浮游植物两大类11属19种,细胞数量总平均为52.89×104 cells /m3,多样性指数平均为0.77,均匀度平均为0.58,丰度平均值为0.26。调查表明该海域生物多样性指数、均匀度及丰度均较低。

小潮期共鉴定出浮游动物4大类16种以及浮游幼虫11种,数量平均为9466.22 ind/m3,多样性指数平均指数为2.06,均匀度平均为0.56,丰度平均值为1.00。大潮期共鉴定出浮游动物5大类15种以及浮游幼虫16种,数量平均为10788.40ind/m3,多样性指数平均为1.84,均匀度平均为0.52,丰度平均值为0.96,8号站位最高。

调查共鉴定底栖生物7门58种,小潮期平均生物量为20.75 g/m2,平均栖息密度为8825.0个/m2,多样性指数平均值1.58,均匀度指数平均值为0.42,丰度平均值1.54。大潮期平均生物量为30.72 g/m2,平均栖息密度为9726.2个/m2,多样性指数平均值1.49,均匀度指数平均值为0.48,丰度平均值为1.01。

调查采集到潮间带生物共有4类16种,C1断面的生物量与栖息密度均远高于C2断面。其中,C1断面生物量为106.10 g/m2,栖息密度为8857.3 ind/m2;C2断面生物量为30.80 g/m2,栖息密度为253.3 ind/m2。

查海域生物体内的石油烃、总汞、砷、铅、铜、锌、镉含量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没有超标样品,调查海域生物质量现状良好。

四、鱼卵、仔稚鱼现状评价结论

调查共采集到鱼卵、仔稚鱼4种,其中鱼卵3种,仔稚鱼3种。鱼卵平均密度为1.89粒/m3,仔稚鱼平均密度为3.40尾/m3。仔稚鱼分布较均匀,有6个站位密度为3尾/m3左右。

调查共捕获游泳动物20种,其中鱼类12种,甲壳类6种,头足类2种,生物量平均值为2.93kg/h,密度平均值为308个/h,平均资源量为52.76kg/km2。

五、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

谱尼测试于2012年8月18日~2012年8月24日在评价区域内进行了7个站位的监测,评价区域内SO2、N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总悬浮颗粒物TSP和PM10在黄骅港煤码头四期工程、黄骅港开发区2个监测站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标,其它5个监测站位TSP和PM10均未出现超标。TSP超标概率为6.12%、PM10的超标概率4.08%。

六、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各监测站位的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的要求,声环境状况良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附有关图件)。

(1)水域评价范围

以工程新建码头为中心,码头向东17km,西向延伸到陆域,航道南侧至大口河海域,北侧至黄骅港航道北侧10km范围内的海域水域评价范围见图1。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同水环境评价范围。

将海洋生态环境评价范围设为与水环境及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相同。

(2)陆域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以工程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2声环境评价范围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的区域,具体见图1。

图1 评价范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1)施工期

工程疏浚源强2.25kg/s,疏浚泥吹填溢流源强为0.06kg/s。

施工期陆域生活污水8m3/d,由环保厕所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14.4 m3/d,船舶油污水2.04m3/d,均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后,送黄骅市信诺立兴煤化工有限公司处理。

施工期陆域生活垃圾100kg/d,由黄骅港勤裕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处理;船舶垃圾270kg/d,送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

(2)营运期

营运期船舶油污水8003t/a,船舶机舱油污水收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后,送黄骅市信诺立兴煤化工有限公司处理;船舶生活污水1200t/a,接收上岸,送至三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做除尘、绿化;机修油污水1267 t/a,经油水分离器隔油预处理后排入三期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含煤污水41885 t/a,码头及筒仓区含煤污水排入二期工程含煤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露天堆场区含煤污水排入本工程新建含煤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陆域生活污水1.18万 t/a,排入三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做绿化、除尘水。

营运期有组织排放颗粒物68.70 t/a,无组织排放颗粒物113.35 t/a。

营运期陆域固体废物147t/a,由黄骅港勤裕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到港船舶垃圾57 t/a,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垃圾申请卫生检疫处理,其余船舶垃圾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附相关图件);

(1)水环境

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海水水质。

(2)环境空气

本工程位于黄骅港煤炭港区,根据本工程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确定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3)声环境

声环境评价范围(场界外200m)内无敏感目标。

(4)海洋生态环境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附近海域水生生态系统。

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施工期影响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疏浚悬浮物影响范围不大,浓度大于150mg/L悬浮物最大可能影响面积约为2.29km2、浓度大于100mg/L悬浮物最大可能影响面积约为2.55 km2、浓度大于50mg/L悬浮物最大可能影响面积约为2.87km2,浓度大于10mg/L悬浮物最大可能影响面积约为3.05km2;疏浚作业悬浮物影响主要集中在港内局部水域范围内,随着工程完成,对水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2施工期海洋生态影响

本工程施工作业造成底栖生物损失总量约为859.7t,施工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合计约为1.06×107万尾。

项目施工属于短期行为,虽然会对港区生态系统造成短暂的影响,但是施工并不会长期改变现有海洋生态系统组成及现有水生生物种类。

3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扬尘对500m以外的环境空气影响微小,评价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施工现场距最近的集中居民区冯家堡村为15km,工程的施工对环境空气影响微小。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施工作业噪声在距离施工现场白天36m,夜间200m外即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现场距陆域的最近黄骅港开发区在6.5km以上,可以认为工程施工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生活垃圾发生量总计370kg/d,其中陆域生活垃圾100kg/d,船舶生活垃圾270kg/d。船舶垃圾由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陆上生活垃圾由黄骅港勤裕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经以上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营运期影响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定位为煤炭运输码头,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含煤雨污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筒仓区及码头面含煤污水排入二期工程已建含煤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做堆场喷淋;露天堆场含煤污水全部汇入本工程新建含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做除尘。机舱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接收;机修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预处理后排入三期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做绿化、除尘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与陆域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三期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站出水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做绿化、除尘水。

因此,本工程营运期不会对附近海域水质和海洋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距装卸作业码头或堆场白天89m,夜间282m远时,机械噪声的影响即可符合工业企业场界噪声3类标准的要求;距装卸作业码头或堆场白天159m,夜间501m远时,机械噪声的影响即可符合噪声2类标准的要求;此距离仍在港区的范围内,另外,本工程距最近的集中居民区距离为15km,距离较远,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厂界达标,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铁路噪声对沿线环境全天的影响为56.1dB,符合GB12525-90及其修改方案的要求。火车机车鸣笛噪声很高,其影响是瞬时的、短暂的,但由于其瞬时强度高,短时影响较大,所以应尽量限制鸣笛,必需鸣笛时应使用风笛。

3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

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工程营运后的固体废物是不会给环境带来危害的。

4营运期大气影响

正常工况下TSP预测结果:逐时气象条件下,厂界外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2010年12月25日08时,位于场界南侧,最大值为0.7882mg/m3;逐日气象条件下,场界外日均平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2010年12月9日,最大值为0.1520mg/m3,占标率为50.67%,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均值30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全时段气象条件下,厂界外年均浓度最大值为0.0167mg/m3,占标率为8.3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值200微克/立方米。

正常工况下PM10预测结果:逐时气象条件下,厂界外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2010年11月4日6时,最大值为0.5586mg/m3;逐日气象条件下,厂界外日均平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2010年10月29日,最大值为0.0518mg/m3,占标率为34.53%,占标率为19.9%,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均值15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全时段气象条件下,厂界外年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0142mg/m3,占标率为20.29%,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值70微克/立方米。

场界外TSP最高浓度为0.7882 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1mg/m3的标准。

非正常工况下预测结果:逐时气象条件下,厂界外TSP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出现在2010年12月25日8时,最大值为1.94mg/m3;逐时气象条件下,厂界外PM10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出现在2010年11月4日6时,最大值为1.33mg/m3。

叠加拟建、在建项目污染源后预测结果:全时段气象条件下,叠加周边项目后,港界外网格点处年均浓度预测值最大值为0.0313mg/m3,占标率为15.67%,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值20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逐日气象条件下,叠加周边项目后,港界外网格点处日均浓度预测值最大值为0.16mg/m3,占标率为53.9%,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均值30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

5溢油风险事故影响结论

计算表明,在工程区外侧航道交汇处发生溢油,油膜通常将在一定时间(1.5~7h)内贴近港区人工岸线,在SW风向落潮时油膜能够贴近岸线的时间较长(约12h),油膜对人工岸线的影响距离为溢油点西侧2.3km、东侧5.1km;总体上,油膜影响区域为港区口门以内水域。

4.对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单独介绍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本报告不涉及。

5.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一、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码头前沿挖泥作业时,采用悬浮泥砂量较小的挖泥船。合理安排工期。在大潮期及退潮时,水流流速较大,溢流泥沙较难沉降,因此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在大潮期及退潮时进行绞吸施工作业。

(2)陆域吹填前在吹填区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外侧用干净石料堆填、内侧使用混合土石料填充以防止泥沙污染水域;同时为使围堰牢固和防止雨水冲刷,围堰外侧用石料堆填简易护岸工程。

(3)施工现场道路保持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使施工现场不积水。

(4)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公司接收处理,陆域生活污水在施工营地设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机舱含油污水按照《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不在海域排放,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后,送黄骅市信诺立兴煤化工有限公司处理。

(6)严禁向渤海水域倾倒垃圾和废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

二、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施工期的粉尘,主要来自施工现场的交通扬尘;砂石料装卸、搅拌和储存过程产生的扬尘。对此,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场地的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平坦通畅,以减少施工现场道路运输车辆颠簸洒漏物料。

(2)未能做到硬化的部分施工场地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面层采用沥青或混凝土,以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4)施工中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确因各种原因无法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地,应在搅拌装置上安装除尘装置,减少搅拌扬尘。

三、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

(2)做好陆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禁止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四、施工期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的场地和砂石料等零散材料堆场应使地面硬化。经常清理建筑垃圾,可每周整理施工现场一次,以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2)尽量避开后方陆域每天的交通高峰时间,将工程施工对当地交通运输的影响降到最低,以免造成车辆拥堵。

(3)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船舶垃圾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由陆域处理。

五、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1)陆域生活污水处理方案论证

本工程营运期陆域生活污水发生量为11800t/a,船舶生活污水发生量共计1200t/a,生活污水汇入三期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另外还有1267t/a的机修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初步处理后再汇入三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生活污水处理需求量合计约为40.8m3/d。

(2)含煤污水

根据《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营运期筒仓区含煤污水拟送至黄骅港二期工程已建的含煤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露天堆场区含煤污水经本工程新建含煤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做堆场喷淋。

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营运期单次降雨最大径流量为2820m3,其中露天堆场区单次降雨最大径流量约为区2410m3,筒仓区含煤污水单次降雨最大径流量为370m3,码头面含煤污水单次降雨最大径流量为40m3,筒仓区和码头面含煤污水通过管线送至黄骅港二期工程含煤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会用作堆场和筒仓喷淋水,露天堆场区含煤污水送至本工程新建含煤污水收集池。

(3)机修油污水

本工程机修油污水发生量为1267t/a,油污水处理措施为集中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预处理水经污水管道排入三期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作堆场除尘用水。

(4)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在渤海海域内船舶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油污水,根据工程分析,到港船舶均配有油水分离器,经处理后外海排放。其中因油水分离器故障需由港口接收处理到港船舶的机舱油污水约8003t/a,船舶生活污水发生量共计1200t/a。

来港船舶需在港排放的生活污水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后,送黄骅市信诺立兴煤化工有限公司处理,来港船舶需在港排放的船舶舱底油污水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后,送黄骅市信诺立兴煤化工有限公司处理。

六、营运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干式除尘系统

本工程每个转运站各设1套干式除尘系统。每套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为26000m3/h。皮带机转运处首先采取密闭措施,设置密闭溜筒和密闭导料槽,物料进、出口设橡胶帘,皮带机设皮带机罩,码头皮带廊道两侧设挡风板。

四期工程新增的2台翻车机,各设1套干式除尘系统,每套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为60000 m3/h。在受料斗下部的给料机至受料皮带的落料点的下游适当位置设集尘罩。静电除尘器及离心风机安装在翻车机房室外地面,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到皮带机料流中。

卸料小车向筒仓内卸料时,由于物料挤占仓内容积并诱导带入空气,仓内呈正压状态会导致含尘气流逸出,因此在每个筒仓顶设1套干式除尘系统,在卸料的同时向外排风,使仓内保持微负压。同时与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连锁,浓度超标时启动除尘机组的风机将仓内可燃气体排走。仓顶共设24套筒仓除尘系统。每套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为24000 m3/h。

(2)干雾除尘系统

由于翻车机在翻转倾倒煤炭的时候物料运动剧烈,产尘量很大,普通的干式除尘系统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全控制含尘气流的扩散。因此翻车作业时机房内空气中含尘量大,地面积尘也很严重。而干雾抑尘系统产生的水雾颗粒能达到10μm以下,与最活跃的尘埃颗粒大小相近,经碰撞、吸附、凝结形成较大的尘埃团,可在重力的作用下自然降落而不会随气流逸散。除尘效率能达96%以上,治理后现场粉尘浓度能稳定低于10 mg /Nm³。

在每条翻车线设置1套干雾抑尘系统。受煤斗上口四周布置抑尘系统的水、气管道和喷雾箱。使产生的干雾能够覆盖整个受料斗上口,并有效抑制翻车机卸煤全过程中产生的煤尘。

(3)装船机除尘措施

对装船机物料转运处设干雾抑尘系统进行除尘。在起尘点,水雾颗粒为干雾,在抑尘点形成浓而密的雾池,抑尘效率高,针对PM10治理效果高达96%。同时,装卸船机处皮带机加设可移动的密闭皮带机罩。

(4)湿式除尘

对堆料机、取料机、堆取料机物料转运处设干雾和洒水相结合的抑尘系统,洒水除尘系统由洒水管道、手动阀、电磁阀、止回阀、过滤器、流量计、电加热带和保温结构、洒水喷嘴组组成。洒水系统还设有压缩空气吹扫系统,以便在冬季使用时及时将洒水系统吹扫干净。

(5)为进一步控制堆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堆场周围布设防风网。

(6)筒仓

本工程新建24个筒仓,单仓容量3万吨,内径40m,高度为43.4m。筒仓堆存工艺,在进行堆取料作业时,由于是封闭操作,且筒仓设置除尘器,彻底解决了煤炭露天堆存以及堆取料作业时由于风力作用引起的煤炭起尘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煤炭在自然风力作用下的起尘量。

七、营运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主要污染源

根据装卸、运输工艺,噪声主要来自装卸机械,列车噪声以及船舶噪声。

(2)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火车在翻车机房区段应尽量限制鸣笛,必需鸣笛时应使用风笛。

②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加强绿化工作,既可以降低噪声,又起到美化工作环境的作用。

八、港区绿化

在港区内进行绿化可以起到很好的环境效益:成片的绿化带有明显的降噪、抑尘效果,并能美化景观。根据《港口环保设计规范》,绿化面积不应小于可绿化面积的85%。本工程工可研报告设计绿化面积约3万m2,可满足《港口环保设计规范》的要求。

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据前面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分析,由于造陆生态损失估算见表2。

表2       生态修复人工增养殖放流计划

生物种类

资源密度

损害性质

一次损失量

损失计算年限(年)

全部损

失量

合计

底栖生物

30.72g/m2

挖泥施工

44.07吨

3

132.2吨

859.7吨

永久性占海

36.38吨

20

727.5吨

鱼卵、仔稚鱼

鱼卵1.89粒/m3

仔稚鱼3.40尾/m3

施工悬浮物

5.46×105尾

3

1.64×106尾

1.06×107尾

永久性占海

4.47×105尾

20

8.95×106尾

本项目放流计划拟定如下:放流时间选择在定置张网禁渔和伏季休渔期间,具体为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和第二年6~7月,放流两次;放流地点选择在项目西北侧的渔业捕涝区,但应避开航道、锚地等船舶航行密度较大的区域。放流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海洋部门、渔业部门报告放流计划,并委托环境工程监理单位,对其增殖放流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理。建议本项目放流苗种种类、规格、数量如表3。

表3              本项目放流品种及规格

放流种类

规格

数量

放流时间

经费预算(万元)

舌鳎

全长5厘米以上

1800万尾

6月上、中旬

360

鲈鱼

全长5厘米以上

1800万尾

6月上、中旬

360

中国蛤蜊

壳长1厘米以上

1800万粒

6月上、中旬

360

竹蛏

壳长1厘米以上

1800万粒

6月上、中旬

360

三疣梭子蟹

子蟹2期

700万粒

6月上、中旬

150

放流生物的检验与运输

27.7

跟踪监测费用

90

合计

1707.7

十、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其它环保措施

本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陆域生活垃圾、船舶垃圾及生产垃圾,拟采取的相应措施为:

(1)来自国外及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申请卫生检疫处理。

(2)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垃圾申请卫生检疫处理,其余船舶垃圾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港区陆域生活垃圾由黄骅港勤裕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处理;油水分离器处产生的废油以及维修废油、油棉纱等危险废物由黄骅港鑫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后送至送黄骅市信诺立兴煤化工有限公司处理。

(3)港区和辅建区应分别设置垃圾筒,对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生产垃圾经分类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生产垃圾与整个港区的生活垃圾统一送到城市垃圾处理厂。

(4)建设单位本身车辆在外出时,应在离开港区前冲洗干净。

十一、污染源削减措施

完善现有煤堆场防风网建设,在一期堆场与二期堆场之间增加一条防风网,进一步削减现有煤堆场的煤炭起尘量;对港区内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减少风蚀扬尘;落实土地置换方案,将神华大道两侧部分散货堆场进行清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能够做到增产减污。

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计算表明,在工程区外侧航道交汇处发生溢油,油膜通常将在一定时间(1.5~7h)内贴近港区人工岸线,在SW风向落潮时油膜能够贴近岸线的时间较长(约12h),油膜对人工岸线的影响距离为溢油点西侧2.3km、东侧5.1km;总体上,油膜影响区域为港区口门以内水域。

另外,由于本工程筒仓、堆场储存作业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等风险。

溢油的应急的决策与处理

(1)恶劣海况下

溢油面积大且海况恶劣的情况下,一旦码头前沿水域发生泄漏事故,应当首先临近海洋敏感区布设围油栏,避免保护目标受损。建议应当在保护目标设置应急设备配置点,储存岸滩围油栏以及可吸附可溶化学品的吸附拖栏,并在保护目标附近海域布设围油栏挂靠桩基,一旦出现泄漏事故,立即将岸滩围油栏或吸附拖栏挂于桩基,有效保护敏感目标。

鉴于恶劣天气条件下,机械处理受限制,但强风、急流等却能提高分散剂的效力,喷洒分散剂是最合适的选择。因此一旦观察到油膜向附近敏感目标移动,则根据泄漏量、速度、扩散面积的预测结果第一时间内喷洒污油分散剂,确保敏感区域不受溢油污染。分散剂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应规定的要求实施。可溶化学品泄漏于该海域,应当立即保护敏感目标,同时对该海域生态环境进行连续跟踪监测,确认海域内生物受污染,并发布公告。

(2)重大事故、严重事故

中等海况下、风和浪的影响势必影响溢油回收作业,这时应该选用能抵御风浪的溢油回收器材,应当具有的功能是回收能力大、抵御风浪能力强。为了防止溢油的扩展,可以使用船舶以“U、V、J”形来牵引拖拽围油栏,协同污油回收装置。船只拖拽围油栏时既要保持正确的形状,还要维持特定的拖拽速度以保证污油不流失。围油栏选择操作性强、抗风等级高的充气式围油栏,污油回收装置选用抗风浪较强的倾斜板式或吸附式回收装置。对于本海域码头装卸作业的重油,必要时施洒凝油剂,使污油凝结成块状,然后使用网式收油装置收集污油,对残余的污油使用吸油材料。

此外,当发生事故溢油地点距离周边保护区较近时,污油将在较短时间内到达敏感目标,然而一般应急行动前有动员、吊装设备时间,到达现场后,还需装卸设备、布防围油栏等时间。因此,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当根据事故地点、规模,优先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针对可溶化学品的泄漏,应当保护敏感目标,同时对海域内生态环境监测,确认其受污染程度。

(3)较严重事故、中等事故

近岸海域发生泄漏事故一般规模相对较小,泄漏量相对较小,因此可根据近岸水动力条件,采用锚泊方式布防围油栏,选用固体浮子是围油栏。该围油栏有一定的缓冲能力。其优点是能将污油完全回收,可长期滞留海上,相对节省财力。可在浮箱上装设快速连接头,打开可让船只进入工作,围油栏布设形状不定,按照水流方向布设,已达到最佳抗风效果。对于可溶性化学品,可选用吸附拖栏,对其进行围控清除作业。

近岸海域发生溢油事故,更易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但实际船舶停靠码头后,装卸作业前,都必须布防围油栏,对近岸码头事故溢油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

(4)一般事故

一般规模较小的污油事故发生在码头作业区,属于操作性溢油。船舶装卸作业均布设围油栏,污油被限制在围油栏内,可采用小型回收装置或者吸油材料进行回收。

根据本项目的应急能力建设目标,经综合考虑《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施配备要求》(JT/T451-2009)的要求,提出本项目的溢油应急设备配备方案和投资估算,见表3。

表3   本项目溢油应急设备配备方案和投资估算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总能力

投资估算

(万元)

1

卸载泵

防爆型,卸载能力不小于30m3/h

套

2~3

不低于

100 m3/h

90

3

应急型围油栏

总高度1100mm以上

套

5

1000m

200

4

港口型收油机

收油能力15~30m3/h

套

1~2

20m3/h

40

6

油拖网

有效容积不小于2.0m3

扫油宽度不小于8m

套

1

 

7

7

吸附毡

吸油比率不小于1:6

t

2

 

6

8

吸油拖栏

吸油比率不小于1:6

m

500

 

10

9

浓缩型分散剂

消油比率不小于1:10

t

2

 

6

10

船用喷洒装置

流量不小于30 L/min

 

2

 

10

11

手持喷洒装置

 

套

4

 

8

12

储存罐

容积不小于15m3

套

1~2

30m3

6

13

辅助设备

 

 

 

 

70

 

合计

 

 

 

 

453

注:(1)辅助设备包括吊机、叉车、拖车、托盘托架、清洗设备、照明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2)船舶和运输车辆可采用兼用或租用的方式,在上表中未列出。

(3)投资估算没有包括设备库土建费用和二类费(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安装调试费、会议费、招投标费、培训费、税费和基本预留费等)。

(2)设备配备方案说明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要求,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时进行。环保建设投资主要包括环保工程建设、安装、调试、运转、维修及环保绿化费。考虑到目前我国建设投资还存在一定困难,环保建设投资比例的大小应较好地体现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效益明显等原则。

结合工程污染特点及环境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及环保对策的有关内容,初步估算,本工程用于环境保护的设施投资约为本工程环保投资111157.7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555970.07万元的20.0%。具体项目见表4。


 

表4          环保设施及其投资概况

阶段

项目

单价

(万元)

数量

金额

(万元)

施

工

期

可移动环保厕所

20.0

1套

20.0

化粪池(用于预处理施工生活污水)

10

1个

10.0

槽车

20.0

1台

20.0

临时仓库

10.0

1个

10.0

施工期环境监测费用

—

—

20.0

施工临时占地及建筑垃圾等的平整清理费用

10.0

1项

10.0

施工期洒水、道路清扫、垃圾处置等费用

10.0

1项

10.0

施工期环境监理

20.0

1项

20.0

营

运

期

防尘除尘设施

除尘系统

——

——

3065.00

喷淋系统加热装置

2.0

120个

240.0

洒水车

20

各1台

20

防风网

——

3625m

13340

筒仓建设

——

24个

91062.08

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油水分离器(5t/h)

——

1个

50

污水排水沟

 

1套

150

除尘水池(2500m3)及泵房

200

1座

200

污水管线

 

1座

150

含煤污水处理设施(40m3/h)

 

1套

80

溢油应急设施

—

—

453

营运期监测费用

—

—

120.0

绿化费用

 

3万m2

300

增殖放流

 

 

1707.7

不可预见费用

—

—

100

合计

 

 

111157.78

本工程环保设施营运后,环保费用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排污处理费用、环保设备维修管理费、绿化工程管理费、管理监测机构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现参照国内同类规模港口年环保费用开支情况,初步估算本工程建设投产后,每年用于环境保护的费用约为294.2万元。具体详见表5。

表5         年环保费用估算表

项目

金额(万元)

污水处理处理费用

50

堆场及筒仓喷淋水费

70

环保设备折旧费(折旧率为10%)

9

环保设备维修费

80

环保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20.0

绿化用水电费

25

环境监测费

5.0

防风网运营费

25.2

不可预见费

10.0

合计

294.2

8.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1)工程投资111157.78万元用于环境保护,通过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将工程对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保证了“可持续发展”。

(2)工程建成后,在生产辅建区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四周种草植树,道路两侧种植绿篱和能吸附粉尘的灌木、乔木,在主要建筑物前面设置花坛和种植有观赏价值的常绿树。本工程绿化面积约3.2万m2,绿化将明显改善目前黄骅港陆生植被的生态环境现状与景观。

(3)生态环境:港口建设过程中,由于港池疏浚施工作业,绝大部分底栖生物等都将难以存活,并且各种施工作业的进行,会引起施工海域内的局部海水的混蚀,浮游生物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以上生态环境的损失部分是永久性的(如底栖生物的损失),有些则可以通过适当的环保措施来减缓直至消除,有些是阶段性的,主要是施工期的扰动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失。

(4)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施工船舶污水等,根据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可知,这些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营运期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回用,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粉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是阶段性的,且本工程施工对环境敏感点的空气质量及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干式除尘和湿式除尘相结合、修建防风网及采取密闭措施和绿化等相结合)的情况下,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值较小。

综上,尽管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对水生生态、底栖生物资源等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短期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而本工程的建设可满足黄骅港吞吐量快速增长的需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综合分析,本工程建设的正面效益远大于负面效益。

9.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本报告不涉及。

10.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A、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监测计划

一、施工期环境监理

根据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文“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方案”,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等,工程环境监理包括生态保护、绿化、污染物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方面。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应作为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体系统筹考虑。

二、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状况,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1)施工期水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站位:本工程挖泥区及吹填区溢流口处各布设1个采样站位,共布设2个采样站位。

监测项目:SS。

监测频率:在各施工区域施工开始前采样监测一次。疏浚和吹填开始后每季度监测一次,待陆域形成后每半年监测一次,直至施工结束。

(2)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站位:可选择与水质监测相同的站位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叶绿素a、底栖生物、浮游动物、浮游植物。

监测频率:在各施工区域施工开始前采样监测一次。施工开始后春、秋季各采样监测一次,直到工程完工后一个月采最后一次施工期间样品为止。

(3)完成单位

建设部门采用有偿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加强对工程水域的监测工作。

B、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议设立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定岗定员,岗位责任制,负责各生产环节的环境保护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环境保护责任人)应明确如下责任:

(1)保持与环境保护主管机构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国家、地方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机构反映与项目有关污染因素、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污染控制对策等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听取环境保护主管机构的批示意见。

(2)及时将国家、地方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向本单位有关机构、人员进行通报,组织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3)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因素、存在问题、采取的污染控制对策、实施情况等,提出改进建议。

(4)负责制定、监督实施本单位的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实施污染控制措施、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并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备检查。

(5)按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编制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计划,明确各污染源位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责任机构(人)等,并将该环境保护计划以书面形式发放给相关人员,以便于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2、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对整个生产过程实施行全程环境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

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和措施;做好环境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员工对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心,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接受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环境监测计划

(1)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①考虑本项目为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建议黄骅港综合港区提出统一部署监测。监测方法依据大气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②监测项目

颗粒物、可吸入颗粒 、SO2、NO2

③监测频率

每半年一次,每次连续监测7天,按《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执行。

(2)水环境监测计划

①布点

在本工程港池水域设置一个测点;

②监测项目

SS、COD、石油类。

③监测频率

每季度一次,每次涨落潮各测2~4个水样。

(3)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站位:在本工程港池水域布设1个采样站位。

监测项目:叶绿素a、底栖生物、浮游动物、浮游植物。

监测频率:每半年一次。

(4)防风网抑尘效果监测

监测站位:在本工程堆场中心布设1个监测站位(1#)、在堆场西侧中部防风网外侧布设1个监测站位(2#),再以2#站位为原点,以正西向为轴线,在距离2#站位500m、1km、3km和7km处分别布设3个监测站位(3#~6#)。

监测项目:颗粒物

监测频率:每季度一次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第一次调查于2012年5月27日对项目的概要以及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等情况在网上和可能受工程影响的区域进行了公示(见图2);

第二次调查是在本报告初稿完成后,于2012年7月9日将报告书简本进行了网上公示(见图3)并且在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最近的企事业单位和环境敏感区进行公示张贴,调查表主要发至离工程最近的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环境敏感区。

 

图2  网上公示(第一次)

图3  网上公示(第二次)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调查对象为工程直接影响区域周边的公众和团体,包括了不同职业、年龄层次、文化程度的社会不同阶层。先后走访工程影响区域附近单位和个人。

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1)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为了让公众更加了解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的概况,除了要介绍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外,还要提出有关环境问题,使公众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为此公众调查表中附了本工程内容概况。让被调查人员自由填写调查表,表达不完个人意见愿望的可以另外写,自愿交回。回收的调查表和意见全部纳入统计分析中,不做任何选择和修改。公众参与调查样表见附件。

(2)采用网上公示及投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的环评进行了网上公示,包括本项目的简单概况以及公众意见等内容。

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调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80份,回收80份。公众参与统计结果见表6。

 

表6   公众参与统计结果表

序 号

问        题

意见

回答人数(人)

百分比

1

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了解

38

47.5%

听说过

42

52.5%

不知道

0

0

2

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如何?

好

8

10%

一般

64

80%

不好

8

10%

3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水环境

21

26.2%

大气环境

44

55%

生态环境

12

15%

环境风险

3

3.8%

4

您认为拟建工程对区域社会的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有利

43

53.8%

利大于弊

25

31.3%

不利

0

0.0%

不清楚

12

15.0%

5

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与工作是否会产生影响?

有影响

0

0.0%

没有影响

67

83.8%

说不清

13

16.3%

6

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听从政府安排,配合建设单位

26

32.5%

按照国家政策合理补偿

54

67.5%

不满足要求决不同意

0

0.0%

其它

0

0.0%

7

您对该项目的总体看法如何?

支持

73

91.3%

无所谓

7

8.7%

反对

0

0.0%

8

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吗?

合理

45

56.2

不合理

0

0

不知道

35

43.8

受访者从不同的角度和个人亲自感受提了些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1)在调查过程中,约85%被调查人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有利的,对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大家都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2)80%被调查群众认为环境现状一般;

(3)26.2%公众认为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是水质环境,55%群众认为本工程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12%和3%群众分别认为本工程环境影响为生态环境和环境风险;

(4)91.3%的公众支持该工程的建设,无人反对该工程的建设。

(5)当地居民了解了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后,一致认为施工过程要强化施工管理,杜绝任何事故发生。在保障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的前提下表示了一致支持,无反对意见。

网上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5.从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总结。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公众从国家利益出发,积极支持本工程项目的建设。他们相信建设单位会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问题。

作为评价单位,我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将调查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了建设单位。

对于影响地区的公众意见及调查结果,建设单位认为,这些意见和建议是真实可信的,代表了公众的意见和心声,一定会认真总结和归纳公众的意见,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一定认真地落实,将严格按照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将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河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本庄

电话:0317-5388707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董世培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转6324)

Email:zyhj@vip.163.com

附件: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