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计划以及港W304、308小松WA500-3装载机生产安排和车辆状况,拟于2014年9月下旬车辆进厂修理发动机,工程项目见《发动机维修工程项目单》。现对该修理工程采取密封报价,就密封比价的具体事宜陈述如下:
1、招标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及标的: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港W304、308小松装载机发动机维修项目,标的详见《发动机维修工程项目单》。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工程机械维修年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修车业绩;
3)具有日本小松株式会社颁发的销售和维修资质证书;
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完善、快捷的质量保修体系;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d.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7) 第6)项的资质证明文件中如果缺少a,b,c,四项中的任何一项,则视为废标。
4、工程期限:45天。质保期一年。
5、投标时间安排:
1)若需勘验工程项目,请自行与技术设备管理部联系人联系安排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上午17:00时。以递达时间为准,过期无效。
3)地点:技术设备管理部第五办公室。
4)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6、比价文件要求:
1)投标报价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直接递交。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年度(2013年度)供货业绩证明、分项报价表、服务承诺等。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比较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供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逐页小签。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7、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1)根据《发动机维修工程项目单》进行报价;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后不得更改;
3)报价不得有漏项和不确定项,如有漏项或不确定项,该项报价在评标时按其他投标人的最高报价计算,而在结算时按其他投标人的最低报价计算;
4)报价单中单价、总价分别标列,出现计算错误时选择对招标方有利的单价或总价为投标报价;
8、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9、控制价:38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格。
10、比价因素:价格、维修质量、修期、保修服务承诺。
比价原则:符合维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11、签订合同:接到中标通知起一周时间内完成合同的签订。
12、承办部门:技术设备管理部(电话:0317-5388456,传真:0317-5388291,联系人:张军,13313377177)。
附件:维修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