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4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4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货物包括:多功能一体机13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5台、投影仪2台、单反套机2台、微单相机1台、照相机系统1套。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可电子版)领取联系人:于俊清,联系电话:5388715。领取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上午10:00前。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四.供货期:自接到通知起30天内供货完成。
供货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物资仓库
五.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1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901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上年度(2013年)供货业绩证明、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逐页小签。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 比价因素:报价、供货期、单位信誉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20.4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十.联 系 人: 于俊清、周永珍
电 话: 0317-5388715,5388709
附件:采购清单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