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道路划线及交通设施采购安装项目(二次)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道路划线及交通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路划线。工程内容包括车辆通行箭头指示标志、停车场地面导向箭头标记、车位、道路虚实线等。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技术文件。
第二标段: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工程内容包括广角镜、挡车器、直角护角、展架、标牌、卡位自行车停放架、卡位电动车停放架等设施的采购安装。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等;
3.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交通设施批发零售等;
3.近三年具有同类设施销售业绩。
四.工期:
第一标段:3月15日至 3月30日。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五.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5年1月30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901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施工组织设计(仅限一标段)、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 比价因素: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仅限一标段)、工期、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第一标段: 3.0 万元; 第二标段: 5.4 万元。
九.联 系 人: 于俊清、周永珍
电 话: 0317-5388715,5388709
附件: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