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4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价须知


作者:于俊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41    更新时间:2015/2/27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4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黄骅港一、二期堆场防风网完善工程,黄骅港T6、T7转接机房药剂除尘工程,T8机房及附属区域清洁生产提升改造工程,黄骅港一、二期皮带机及翻车机附属干雾抑尘设备改造工程共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服务期:至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60天内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901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正本;c. 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评价方案、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报价、服务期、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评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10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

附件: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