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道路设施标线施工项目(二次)报价须知


作者:童建飞    文章来源:安全监察部    点击数:812    更新时间:2015/5/4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道路设施标线施工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道路设施标线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标线总长20654米,要求线宽0.15米,总面积为3098.1平米;隔离墩525个;皮带机支架水泥基座301个;二期小码头锚固坑30个;梯口警示线240条,要求线宽0.10米;车位5个。施工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与安装等;

3.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1个月。

五.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1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801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等)、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逐页小签。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  比价因素: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施工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28.89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 系 人:童建飞

电  话: 0317-5388576 13785720918   

附件:施工内网和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