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安全警示标识制作安装报价须知


作者:李世龙    文章来源:安全监察部    点击数:657    更新时间:2015/6/29

现将安全警示标识制作安装工程进行自主密封比价,请符合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安全警示标识制作安装,详见附件一:警示标识技术规格书,以及附件二:2015年安全标识统计。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标志标识制作安装资质;

3、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四、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3日11: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办公楼801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工期承诺、报价明细表等相关文件。

3、提交下列材质样品实物:

(1)铝板反光膜标牌样品;

(2)双色板、PVC、铝塑板、亚克力、荧光即粘贴样品实物;

以上样品应进行标识标准本单位名称进行标识,单独包装作为密封比价文件的附件(作为验收依据)。

4、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

(1)比价文件应编制目录,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加盖“正本”、“副本”印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

(2)比价文件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应签字。

※标牌样品、材料样品达不到技术规格书要求或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报价、质量、服务、工期等。

比价原则:工艺质量、服务和工期满足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肆拾柒万元整(47000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 系 人:李世龙

电  话: 0317-5388519 、13930723586

附件:技术规格书和标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