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部    点击数:462    更新时间:2015/7/22

    受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承担了黄骅港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项目信息及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黄骅港位于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沧州市区以东约90km的渤海之滨,项目坐标范围为北纬38°20′31.73″~38°32′48.86″、东经117°55′14.85″~118°22′05.93″。工程的建设将使黄骅港散杂码头功能得以完善,适应性更强,将与现有的两个杂货泊位一起使黄骅港煤炭以外的散杂货运输能力形成一定规模,可在更大程度上支持腹地经济发展。

    本项目新建2个5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码头宽度60m,通过3条宽度25m和1座宽度10m的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码头总长626.7m,通过13m衔接段与现有2#泊位(结构为2万吨级,底标高-11.0m),5万吨级泊位总长613.7m,设计年吞吐量800万吨。

    项目拟申请码头用海面积6.267hm2,疏浚土方量57.078万m3,挖泥施工拟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开挖,所挖土方通过海水浮管及陆域管线直接吹填到电厂西侧规划物流园区纳泥区造陆。项目总投资90959.60万元,施工工期18个月。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港池挖泥,护岸工程的抛填、码头主体工程、道路、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等内容。根据工程性质可知,施工期污染为短期污染行为,其影响范围主要为施工区域,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港池挖泥过程中搅动产生的含泥水、陆域施工废水、施工船舶油污水、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及疏浚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在营运期主要为散杂货的疏港与集港,主要表现为块煤的疏港和矿石的集港。其主要污染物为陆域生活污水、船舶污水、生产废水及粉尘、固废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查清拟建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建设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进行预测分析其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并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项目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以及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您认为当地最大的环境问题是

    4、您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污染是

    5、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6、您对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接受程度

    7、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8、您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五、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17-5388502

    传真:0317-5388501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电话:0532-58750887

    传真:0532-58750887

    E-mail:mepiigb@public.qd.sd.cn

    七、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