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警备器材采购项目报价须知


作者:邸淑娟    文章来源: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点击数:401    更新时间:2015/8/25

  现我公司警备器材采购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警备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明细和技术

参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销商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3.经销商须有警备器材销售特许证或具有警备器材销售特许证经销商授权委托销售证明的经销商。

四.工期:自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0天。

五.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710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b.提供警备器材销售特许证复印件、提供具有警备器材销售特许证经销商授权委托销售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c.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和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  比价因素:报价和产品质量等。 

八.比价原则: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九.控制价: 13.871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联 系 人: 邸淑娟      

电  话: 0317-5388902

附件: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