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神华拖8、拖轮厂修工程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神华拖8、拖9轮厂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CCS法定检验项目、坞修项目、甲板维修项目、油漆工程、舵桨维修项目、主机维修项目、柴油发电机组维修项目、轮机零星维修项目、服务项目等,具体维修内容见附件:神华拖8、9轮厂修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中国船级社颁发的修船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要求: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三年内主持过船舶厂修或主机大修工作(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具有船舶设备日常修理所需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由中国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认可的电工证、焊工证等;
5. 近3年(2012年-2015年)不少于1次全回转拖轮厂修业绩或3次洋马主机大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神华拖8、9轮厂修工期为25天/艘次,要求工期安排不得对相关船舶证书有效性造成影响。
五.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5年9月9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联合办公楼901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修船资质证书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维修组织方案、安全保证措施、实施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检测机械及仪器设备配备等)、项目经理及维修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自有或合作单位可以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船坞(需提供协议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 比价因素: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工程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158.96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报价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服务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现场临建、水、电等费用综合报价(含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要求需建设的必要的临时设施而发生的费用(如水电源接通、排水、搭设脚手架、临时支撑等);
2)设备及机具拆装采取的措施;
3)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如通风、测爆等);
4)合同中各类风险费用(如技术参数变化、防风、防火、防雨等);
5)检测措施费、准备费;
6)船舶余物垃圾废弃物清理消纳费、施工区域清扫及为满足招标人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7)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其它费用;
8)本项目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
九.联 系 人: 于俊清、周永珍
电 话: 0317-5388715,538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