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活区烟囱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服务报价须知


作者:宋金辉    文章来源:工程部    点击数:330    更新时间:2015/11/2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活区烟囱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服务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活区烟囱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服务,该项目爆破施工总费用为27.5万元,采购内容为水厂生活区锅炉房烟囱爆破工程安全监理。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业范围须包含安全监理。

3.三年内(2012-2015)具有爆破类工程安全监理业绩。

四、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及其自身的能力对本标的进行报价,形成本标的的最终报价。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或市场或实际拆除物数量与乙方谈判测算数量发生偏差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3.本项目最高控制限价为3.5万元。超出最高控制限价则报价无效。

五、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35日历天。

六、报名、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比价文件递达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6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01室

七、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监理方案等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八、比价原则:满足商务技术条件价格低者优先。

九、控制价:设最高投标限价,以澄清形式发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联 系 人:宋金辉 

      电  话: 0317-538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