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港区内电子卡口项目报价须知


作者:杨琳玮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点击数:462    更新时间:2015/11/17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港区内电子卡口项目报价须知,
1号门岗:现有的卡口系统在神华大道有3处,各卡口均有2台抓拍机,道路为双向6车道,两侧车道无法抓拍,拟将靠近电厂处卡口设备合并至进港大门第一处卡口,实现6车道全覆盖;2号门岗:该处道路为双向两车道,在门岗外100m之内立杆安装电子卡口;3号门岗:在四期扩能码头皮带高架桥上安装电子卡口;高架桥:现只有摄像机,在限高架上安装电子卡口;物流与电厂交汇处:此处为监视盲区,再此处安装监控摄像机
    三、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
    2
、具有在类似监控电子卡口安装调试的经验。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3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
、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楼307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
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
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两年类似设备安装调试业绩证明、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报价、业绩实力、港口环境施工经验等。 
    比价原则:符合评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按照比价原则及比价因素,选定评分最高的单位中选。
    八、控制价:23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杨琳玮
    电  话:0317-5388980

    附件: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