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环保法律法规宣贯培训项目》密封比价公告,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神华黄骅港务2015年管理层环保法律法规培训,重点讲授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内容。
二、项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组织完成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天(8小时)。
三、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的相关师资,培训老师具有环保法律法规授课经验,学术和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具有律师工作经验。
四、投标要求:
1、培训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
2、 培训主要对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和公司专职及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差旅、食宿等费用全部由承揽方自行解决。
五、付款条件: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培训结束后支付全部费用。
六、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达地点: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206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七、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和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培训老师简介,职称证明,经验、业绩证明(盖对方公司公章)等。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八、比价因素:满足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九、控制价:1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联系人:贾寿松、兰桂娜
电话:0317-5388821、538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