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生产区餐厅冷库压缩机移机改造
项目公告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餐厅冷库改造项目进行密封比价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餐厅冷库改造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具有空调设备安装、维修。
三、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1.工程项目概述及总体要求
1.1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餐厅保鲜库和冷库改造项目承包的技术要求。
1.2中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及材料应完全遵循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适用标准
2.1本工程项目应遵循《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和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2.2当上述标准与本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和图纸等工程文件有矛盾时,中标单位应在工程实施之前向委托方澄清,一般来说,应遵循最严格的要求。
2.3遵循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不能减轻和解除中标单位履行合同的责任。
3.工程项目内容及工程量
3.1 本工程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餐厅保鲜库和冷库改造。
3.2工程项目内容与程序:施工准备-拆除压缩机-安装铜管-敷设线缆-在室外冷凝器处安装压缩机-安装防护雨棚-更换压缩机合成油-加氟利昂-调试运行。
3.3工程量详见表1《生产区餐厅改造工程量清单》。
4.工程要求
4.1本工程施工管理按照行业及委托方同场作业相关规定执行。
4.2施工进场前按委托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入场手续,自行负责办理行政管理机构的作业许可。
4.3将生产区餐厅的保鲜库和冷冻库使用的两台压缩机从室内冷库房顶上方,移至餐厅南侧墙外的冷凝器附近。
4.4对移机之后的两台压缩机安装雨棚并进行防护固定,对压缩机采取合适高效的减震措施。
4.5对重新敷设的制冷剂管道进行耐压试验和清洗,然后对铜管进行防腐和保温处理。施工质量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4.6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不能污染环境,不能破坏公共设施,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伤及人员。
4.7中标单位严格遵守委托方有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工程项目工期
2015年12月下旬,施工周期三天。为了保障冷库食品质量,先敷设管道和线缆等工作,减少停机时间、尽快让冷库投入运行。
6.工程项目验收和质量保证
6.1工程项目完工后中标单位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使用部门进行预验,预验合格后由委托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6.2施工质量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7.惩罚与奖励
如果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在合同期内完成施工,或不能确保施工质量,委托方有权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作出处罚,罚金从承包费中扣除。
生产区冷库改造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
执行标准 |
|
1 |
铜管 |
φ22 mm |
m |
45 |
施 工 主 材 |
国标 |
|
2 |
铜管 |
φ12 mm |
m |
45 |
国标 | |
|
3 |
电缆线 |
(ZR)-YGCR 4×2.5mm² |
m |
50 |
国标 | |
|
4 |
太阳牌压缩机润滑冷冻油 |
3GS( 4L) |
桶 |
1 |
国标 | |
|
5 |
冰龙牌制冷剂 |
R22 (18KG) |
罐 |
1 |
国标 | |
|
6 |
华美牌橡塑空调保温管 |
φ22 mm |
根 |
23 |
国标 | |
|
7 |
华美牌橡塑空调保温管 |
φ12 mm |
根 |
23 |
国标 | |
|
8 |
3个专业人员 |
|
天 |
3 |
人工费 |
|
|
9 |
通风雨棚 |
|
个 |
2 |
辅助设施 |
|
四、 工程项目费用支付
1.施工费用:施工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工程费用。工程质保1年。
2.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五、投标方式及要求:
1.采用密封报价形式,投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递交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业绩证明文件等。
3.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
4.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5.提报施工方案。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8日上午10:00,以递达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七、比价因素:施工方案合理、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2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206办公室
十、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贾寿松、兰桂娜
电话:0317-5388821、538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