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公司环保宣传电视片项目公告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拍摄公司环保宣传电视片项目进行密封比价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拍摄公司环保宣传电视片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摄影、摄像、制作宣传片等。
3.投标单位必须有专业的拍摄、剪辑等相关设备,在近两年内有独立完成宣传片拍摄工作的经验(提供证明文件)。
三.宣传片拍摄内容及技术要求:
1.宣传片拍摄脚本的制定;
2.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现有视频、图片的编辑;
3.其他环保视频素材的拍摄和剪辑;
4.画外音的确定和录制;
5.对上述所有素材的编辑、剪辑,以及成片的修改;
6.宣传片总体时间为8~10分钟,画面长宽比为16:9,分辨率为1440*1080或更高,以数字格式提交;
7.宣传片版权归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所有。
四.付款条件及投标要求:
1.宣传片录制完成后,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费用。
2.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所投价格包含所有费用(税费、保险费、辅材费和伴随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五.投标方式及要求:
1.采用密封报价形式,投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递交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业绩证明文件等。
3.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
4.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10:00,以递达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206办公室
七.比价因素:方案合理、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5.8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 .工期:发出中标通知后,10天内完成。
十.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贾寿松、兰桂娜
电话:0317-5388821、538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