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17#泊位北侧防波堤不锈钢栏杆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17#泊位北侧防波堤不锈钢栏杆安装工程(本工程为计划外项目,投资费用计划纳入年度安全费用)预算费用为9.72万元,本项目采用密封比价方式采购。
一、采购范围
“神华黄骅港17#泊位北侧防波堤不锈钢栏杆安装工程”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本工程为安装不锈钢栏杆85米,底部做钢筋混凝土基础,起点为17#泊位栈桥根部,至北门岗后向东折从栅栏版延伸至海水面。维修方案见附件1、附件2。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相关要求
1、供应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报价是该工程的总包干造价,是供应商勘察现场后作出的造价承诺,中选单位必须承担风险。本工程工期较短,短期内原材料浮动较小,除建设单位指令变更工程量外,总包干造价不作任何调整。
2、主要材料的要求:本项目主要建筑材料的选用需提供样品,经过工程部备案后方可使用,备案时需提供样品及产品合格证明。
3、比价文件中需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30日历天,若中途因天气暂停施工,工期相应往后顺延。
五、现场踏勘时间
5.1现场踏勘时间:暂定为12月8日上午10:00
5.2现场踏勘集合地点:神华黄骅港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6办公室
5.3供应商必须认真踏勘现场,仔细研究本工程内所有内容,书面提出问题进行答疑。
5.4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5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于编制比价文件的所有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六、澄清截止时间
澄清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8日16:00
供应商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361422301@qq.com,采购人统一答复。
七.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1日9:30,逾期或未密封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6办公室。
八、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施工资质证明
(2)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分项报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业绩记录。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 比价原则:满足商务、技术条件价格低者优先。
十一.控制价:9.7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二.联 系 人: 林诚鑫
电 话: 0317-538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