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拖轮零星检验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拖轮零星检验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海事局相关要求,为了保证船舶证书的有效和船舶处于适航状态,需要定期对拖轮救生筏、EPIRB、AIS、ECS电子海图更新、磁罗经、消防员装备等设备检验。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中国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认可的修船资质;
3、近五年(2011年至今)具有船舶设备检验业绩。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1月5日,完成所有检验项目,要求项目安排不得对相关船舶证书有效性造成影响。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递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船舶检验和检测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
(2)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需附合同复印件)、检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仪器仪表配备、计划安排、服务承诺等)、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报价、检验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评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46.2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