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17#泊位北侧防波堤不锈钢栏杆安装工程报价须知(二次公告)


作者:于俊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3    更新时间:2016/2/26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17#泊位北侧防波堤不锈钢栏杆安装工程(二次公告)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17#泊位北侧防波堤不锈钢栏杆安装工程,本工程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本工程为安装不锈钢栏杆85米,底部做钢筋混凝土基础,起点为17#泊位栈桥根部,至北门岗后向东折从栅栏版延伸至海水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方案和图纸”。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30日历天。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3月3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递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同类业绩证明(需附合同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评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11.4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

附件:方案和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