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对2016年度矿泉水供货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告,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 项目名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矿泉水年度供货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 项目介绍:本项目对港务公司2016年度会务、酒店等使用的矿泉水
(品种见附件),通过公开择优确定优秀供应商进行供货。本次采购确定矿泉水采购规格明细、单价、结算方式,数量根据年度实际需求确定,结算按本次确定的单价和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本次确定的价格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根据买方需求供货,供货周期和结算周期按月度执行。
三、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销商须有日用百货、食品或饮用水等经营范围。
四、 付款条件及投标要求:
1.根据买方需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在所有票据到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卖方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3.报价人所投价格为最终目的地价(相关税费、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辅材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本次采购确定单价后,一年内执行该价格,在有效期内出现价格浮动或其它方面的因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在有效期内因卖方原因耽误供货,影响买方使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港务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递达地点: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206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和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七、比价原则: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按附件明细中每项单价作为控制价;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明细中所列年度消耗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
十、联系人:贾寿松、兰桂娜
电 话:0317-5388821、5388830
附件:限价表和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