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安健环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报价须知


作者:于俊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85    更新时间:2016/3/16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安健环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安健环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主要包括安健环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安全宣传材料制作,制度、文件、记录印刷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6年安健环警示标识标牌制作等项目单价采购明细表。

该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明细中提供的数量仅为参考量,根据实际发生量按季度进行费用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含标牌制作安装;

3、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标牌制作同类业绩;

四、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递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需附合同复印件)、服务方案、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报价、服务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32.5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

附件:2016年安健环警示标识标牌制作等项目单价采购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