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单体空调更新采购及安装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单体空调更新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港务公司62台单体空调采购安装及8台移机。单独列出新空调辅助材料费用、新空调安装费、旧空调拆除移机费用(包括设备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详见“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6年空调更新报价表”。产品为市场新品,应有国家节能标识。具体要求见附件:技术要求。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范围含家用电器销售或空调销售;
3、具备所投空调品牌代理授权;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天交货,到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完成现场安装。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文件、采购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 递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所投空调品牌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采购安装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评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45.57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