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编制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及2016年度排污许可证环境监测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编制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及2016年度排污许可证环境监测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2016年排污许可证年度环境监测,排查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环境污染因素,取得沧州市环保局渤海新区分局认可的2016年排污许可证年度环境监测报告;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过程的所有产排污节点、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与评估,编写沧州市环保局渤海新区分局认可的《排污许可技术报告》。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或清洁生产技术服务等;
3、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监管手册;
4、近一年(2015年至今)具有排污许可技术报告服务合同(需提供合同);
四、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近一年业绩证明(需附合同复印件)、报告编制及监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计划安排、服务承诺等)、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 递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监管手册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报告编制及监测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评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43.83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