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
食堂排烟设备清洗项目采购比价公告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对食堂排烟设备清洗项目进行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采购内容:
1、清洗内容:本工程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餐厅、生产区餐厅两个食堂的所有排烟罩内外表面约120m²(包括篦子、风叶、灯罩、排风口、排烟口)、排风机4台、油烟净化器1套、油烟管道14延米、运水烟罩2套、灶台表面60 m²,所有排烟设备、管道表面及金属附件除锈防腐。
2、清洗时间要求: 2016年6月份、9月份、12月份对两个食堂所有排烟设备进行清洗,共3次;2017年每3个月对两个食堂所有排烟设备进行清洗,共4次;以上清洗具体时间由委托方提前15日通知。
3、每年对排烟设备、管道表面及金属附件除锈防腐1次。
三、 清洁要求:清洗后烟罩与烟道露出原有的内壁铁皮色,不残留块状顽固油污;烟道内壁露出原有的金属颜色;灶台表面做到无油污,光亮整洁;风机叶轮达到能够见到底漆,电机底部无沉淀的油污。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四、服务周期: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业务或保洁服务;
3、提供一年内(2015年6月至今)清洗中大型食堂或三星级以上饭店厨房排烟设备清洗业绩证明
4、施工人员需持有效高处作业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
1.清洗质量验收合格后,提供相关发票,按单次清洗内容进行付款。
2.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明确税率)。
七、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6年6月7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206办公室。
八、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b.近一年同类业绩证明;c.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和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3)报价表按附件排烟设备清洗报价表模板进行报价。
※提供的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无效。
九、报价包括内容:最终目的地价(人工费、材料费、清洗费、拆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和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十、比价原则: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十一、控制价:9.012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二、联 系 人: 贾寿松、兰桂娜
电 话: 0317-5388821、538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