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大堂接待功能改造


作者:于俊清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部    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16/7/13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大堂接待功能改造

项目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大堂接待功能改造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大堂接待功能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施工图。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专业);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 。

五、电子图纸领取时间

1.电子图纸领取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2.电子图纸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 14:00-16:00

领取时间截止至6月24日下午16:00

3.领取电子图纸需携带公司法人签署的授权书、领取人本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U盘。

六、现场踏勘时间

1.现场踏勘时间:6月28日上午9:00

2.现场踏勘集合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01会议室

3.供应商必须认真踏勘现场,仔细研究本工程内所有内容,书面提出问题进行答疑。

4.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于编制比价文件的所有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澄清截止时间

澄清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17:00

供应商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yujunqing1203@126.com,采购人统一答复。

八、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九、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进度安排、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5.未领取图纸、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比价因素:报价、施工组织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十一、其它要求   

1.供应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报价是该工程的总包干造价,是供应商勘察现场后作出的造价承诺,中选单位必须承担风险。本工程工期较短,短期内原材料浮动较小,除建设单位指令变更工程量外,总包干造价不作任何调整。

2.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依据。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验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_2011版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3.供应商必须做好对现场已有设施的成品保护措施,施工时与办公区隔离措施。现场不具备钢筋加工及砼搅拌条件,请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4.进入采购人管理区域的单位,除遵守现行的国家、地方对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律、规范及文件要求外,还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与图纸同时签领。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管理制度有保密义务,除本次投标外,不得另为他用。

5.工程结束后,采购人除按要求提供竣工资料外,还需提供工程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装订版4份、电子版1份)。

十二、控制价:  10.57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三、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