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公司微电影、微视频、航拍港区
项目公告
2.经营范围:广告影视传媒制作。
3.投标单位必须拥有专业的拍摄设备,具备3D制作、绿幕扣像等相关能力,(摄像器材技术要求为佳能5D3单反级别拍摄设备、大疆航拍器),后期剪辑平台必须为Premiere、Edius等,后期调色平台为DaVinci Resolve AE等相关软件。
三、宣传片拍摄内容及技术要求:
1.宣传片拍摄脚本的设定需情节合理,内容丰富;
2.拍摄视频画面,镜头运用流畅,拍摄前需制定拍摄计划;
3.画外音录制、背景音乐选择需原创并取得相关版权。
4.对上述所有素材的编辑、剪辑,以及成片的修改;
5.微电影《犁波种梦》10分钟,微电影《廉政选题》时长15分钟;微视《时光》时长5分钟;《鸟瞰黄骅港》时长3分钟。画面长宽比为16:9,分辨率为1920*1080或更高,以数字格式提交;
6.航拍港区前,拍摄机构应征得地方航空管理部门同意并履行相应手续方可进行航拍。
7.宣传片版权归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所有。
四、付款条件及投标要求:
1.宣传片录制完成后,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费用。
2.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公司报销要求的票据。
3.投标人所投价格包含所有费用(车辆使用、食宿、税费、保险费、辅材费和伴随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五、投标方式及要求:
1.采用密封报价形式,投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递交党群工作部。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业绩证明文件、样片、拍摄器材清单、报价方案等。
3.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
4.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10:00,以递达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521办公室。
七、比价因素:拍摄质量优异、方案合理、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9.5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 、工期:发出中标通知后,根据天气情况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周崇堂 刘思琛
电话:0317-5388632 03175388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