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港国际饭店游泳池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报价须知
现2016年海港国际饭店游泳池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2016年海港国际饭店游泳池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神华国际海港饭店游泳池于2006年正式投入使用,已运行10年,现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对泳池机房内所有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换热器除外),以达到泳池的正常使用。主要包括对泳池水处理设备系统布局及运行控制进行优化改造,对项目要求的泳池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括水处理设备安装或维修;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至少提供15年至16年3个水处理项目的业绩(安装或维修), 游泳池设备业绩优先。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适用于“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改造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42.49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