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设备维修基地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价须知


作者:于俊清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部    点击数:255    更新时间:2016/8/9

技术要求-安全验收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设备维修基地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设备维修基地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设备维修基地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主要内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编制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报告,包括现场勘查、检测分析、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审查会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包含港口码头,且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需附合同及审批文件);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进度安排、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审批文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验收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符合评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12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

 附件:

        技术要求-安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