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神华集团及黄骅港务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根据黄骅港务公司2012年投资计划,我公司就所需电视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相关事宜作如下陈述:
1、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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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备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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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晶电视机 32E56HR 32吋 |
台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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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晶电视机 42E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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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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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报标的物不做品牌限制,以上述规格型号配置性能为基准。报价含安装支架,42吋需大厅悬挂。 | ||||||
2、投标报价:目的地价(目的地为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税、费、险、安装费含在报价中。
3、结算: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票,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
4、供应商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包含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的配置性能表、单价、总价)、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最低价中标原则。
6、投标截止时间:
7、开标及评标时间:
8、开标评标地点:设备维修保障中心物资科会议室。
9、中标通知:开标后5天内通知中标方。
10、承办部门:设备维修保障中心(电话:5388162联系人:韩鹏)。
11、监督部门:纪检5388616。
1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港务公司设备维修保障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