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再培训服务项目密封比价报价须知(二次公告)


作者:袁超    文章来源:安全监察部    点击数:236    更新时间:2016/11/3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再培训服务项目密封比价报价须知(二次公告)

 

我公司安全再培训服务项目,现采用密封比价方式委托培训服务,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与报价:

一、培训服务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再培训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实施条件和要求: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2人)及安全管理人员(25人)的再培训,应在2016年11月24日前完成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审工作。

2、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83人)的安全再培训,应在2017年4月24日和2017年5月3日前分两批完成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审工作。

采购方负责提供培训所需场地、投影仪、幕布,分期组织培训,分期支付培训费。危化相关人员的安全再培训应在培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3年至今)有安全培训相关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比价文件送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2日上午10:00,逾期或未密封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递交比价文件。

2、送交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管控楼402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一)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二)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c.安全培训机构二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包括总价和两分项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承诺、培训师资格证明、培训业绩证明等相关文件。

3、培训计划。

(三)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

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编制目录,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同时提交比价文件正本PDF格式扫描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

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逐页小签。

注: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及比价原则:报价、资质、业绩、服务承诺。在资质、业绩和服务等符合采购要求的条件下,报价低者优先。

八、最高限价:本再培训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4.5万元(含培训所需其他设施、器材使用费;培训有关人员薪酬和交通、食宿费;培训机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采购方项目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0317-5388581 、1569029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