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中心宣传标牌制作服务类项目公告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委托专业公司制作生产服务中心宣传展牌,项目公告进行密封比价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
生产服务中心企业文化宣传展牌制作服务类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范围包含广告宣传,标牌设计、制作及摄影扩印。
一、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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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标牌名称 |
数量 |
材质 |
宽度 |
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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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宣传 标牌1 |
日常业务外包驻港项目部简介 |
1 |
写真+KT板 |
1.4m |
2.4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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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针和指引牌 |
1 |
写真+KT板 |
0.55m |
2.2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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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宣传牌 |
1 |
车贴 |
2.85m |
0.95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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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2 |
承包单位驻港项目部简介 |
14 |
背喷(8mm亚克力背喷) |
0.6m |
0.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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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m亚克力+KT板写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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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宿舍展示牌 |
2 |
磁板+写真 |
2m |
1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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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岗位风采(相片和相框) |
200 |
相纸 |
7寸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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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号 |
办公区各项目部门牌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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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尺寸 | |
四、付款条件及投标要求:
1.制作完成后,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费用。
2.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公司报销要求的票据。
3.投标人所投价格包含所有费用(制作、设计、安装、维修等所有费用)。
五、投标方式及要求:
1.采用密封报价形式,投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递交党群工作部。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业绩证明文件、报价方案等。
3.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
4.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00,以递达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521办公室。
七、比价因素:制作质量优异、方案合理、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3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 、工期:发出中标通知后,根据现场情况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刘思琛
电话:0317-5388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