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酒店窗帘更新项目采购
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酒店窗帘更新项目采购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酒店窗帘更新项目采购,对酒店客房、餐饮及会议室区域的窗帘及百叶窗进行更换,并将原有区域窗帘进行拆除。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含窗帘销售或安装;
3.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窗帘销售或安装类似业绩。
四、现场测量:本项目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测量,投标人自备车辆。集合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集合地点:神华海港国际饭店3层会议室。现场测量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陶硼 电话:5387928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
六.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5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比价文件及实物样品接收时间:2016年12月5日8:30-10:00
投标人需提供的实物样品包括但不限于:(1)布帘1套;(2)纱帘1套;(3)遮光布1套;(4)轨道1套;(5)彩纱帘百叶窗1套;(6)相关配件。
实物样品随比价文件同时递交,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日内运离安装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未提供实物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3.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七、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书)、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八. 比价因素:报价、安装方案、类似业绩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九.控制价:37.21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联 系 人: 于俊清
电 话: 0317-5388709
附件1:神华海港国际饭店窗帘技术要求
附件2:递交文件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