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CD1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改造项目报价须知


作者:于俊清 周…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部    点击数:764    更新时间:2017/9/28

黄骅港CD1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改造项目

报价须知

现黄骅港CD1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改造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黄骅港CD1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 (1) CD1翻车机开端、入端及出端侧干雾抑尘设备管路、喷雾箱、雾化喷嘴、各种阀、过滤设施等零部件及其配套所需设备部件等;(2)系统所需电伴热系统,保证冬季干雾系统正常使用。新增管道所需的保温材料使用阻燃材料;(3)拆除原CD3北侧干雾间已损坏干雾设备系统;(4)新增一套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功率依据设计说明并经招标方认可而定,不低于90KW,其他参数参考现有的复盛牌空压机;(5)增加一台压缩空气储气罐,容积依据设计说明并经招标方认可而定,不小于10立方米,压力参数参考现有储气罐;(6)增加一台干雾机及其附属设备;(7)投标方需按照本项目中所需使用的雾化喷头、喷雾箱前电磁阀等易损件总体数量的5%作为备用,以便保证系统调试的正常开展;(8)本项目所需其他设备设施、部件、材料、车辆、服务等内容,均由投标方自行提供。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报价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具有干雾抑尘系统安装或改造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2014年-至今,年份不限)。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工期: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90天。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 递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七、比价因素:报价、改造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80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超过单项控制价的比价文件也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周永珍 

    电  话:0317-5388715,538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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