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7年窗帘采购安装工程(重新采购)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2017年窗帘采购安装工程(重新采购)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含窗帘销售或安装;
3.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窗帘销售或安装类似业绩。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五.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书)、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布帘阻燃检测报告(检验依据标准现行有效,且报告完整有效,否则比价文件无效)、幼儿园卫生间卷帘阻燃检测报告(检验依据标准现行有效,报告完整有效,否则比价文件无效),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参照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清单)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 比价因素:报价、安装方案、类似业绩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税前价格(评审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33.08万元;税后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 系 人: 周永珍、于俊清
电 话: 0317-5388709 、5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