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港区粉尘控制研究项目
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港区粉尘控制研究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港区粉尘控制研究项目,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内容:(1)根据神华黄骅港1-4期煤炭码头及堆场、翻车机平面布局、作业特点及气象条件等,制定科学合理的粉尘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方案,为后期架设智能环境监测网打下良好的基础;(2)在全面了解和掌握黄骅港煤炭作业区现有除尘措施的情况下,对黄骅港入港煤炭特性(粒径分布、含水率等)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黄骅港煤炭作业区各作业环节进行粉尘监测,以大量的实测数据为依据,进行黄骅港煤炭作业全过程粉尘污染控制措施优化研究,以此指导港区煤炭转运作业,提高黄骅港环保管理工作水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职称,具有至少5年工作经验;其他科研人员至少3名,均具有至少3年工作经验;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研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 递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研究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40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周永珍
电 话:0317-5388715,538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