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光缆敷设项目报价须知


作者:杨琳伟 徐…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点击数:642    更新时间:2016/9/13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光缆敷设项目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光缆敷设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敷设维修调度楼光缆至三号变(S1,S2,S3)、九号变(S4,S5,S6,CD4,CD5,CD6)、十一号变(CD7,CD8,CD9),八号变到十四号变,完工后提供测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神华黄骅港港区光缆敷设项目招标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范围包括网络设备安装与调试或通信工程;

3、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光缆敷设类似业绩一项。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307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递交比价文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七、比价因素:报价、工期、服务承诺及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8.93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杨琳伟 徐茂春

    电  话:0317-5388980/5388951

附件:神华黄骅港港区光缆敷设项目招标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