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二期堆场东侧地面硬化
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二期堆场东侧地面硬化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二期堆场东侧地面硬化,需将地面开挖平整夯实,浇筑C30混凝土垫层,铺筑中砂垫层,铺筑连锁块地面,连锁块之间缝隙需扫砂灌实。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方案”。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道路(或堆场)施工或维修类似业绩。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施工组织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114.95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