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换证项目报价须知(二次公告)


作者:于俊清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部    点击数:548    更新时间:2016/11/22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换证项目报价须知(二次公告)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换证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换证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港务公司营运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换证评价,将原普货和危货两个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级证书”进行合并换证评价,并提供3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度报告核查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技术要求。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持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为分支机构,则需提供其上级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对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港口营运”类 “一级”资质证书;

3、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完成5项一级港口营运类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业绩;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服务期:2017年1月6日前颁发达标等级证书,及证书有效期内3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度报告核查服务。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适用于分支机构)、资质证书、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一级证书)、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c. “三、资质要求”中约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比价因素:报价、评价方案、类似业绩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八、控制价:   35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九、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

附件1:技术要求

附件2:递交文件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