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安保设施采购项目公告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对安保相关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1、安保相关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包括:见附件,需安装的物品免费提供安装。
三、质量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批准的图纸要求进行制作。安装后的尺寸比例、外观效果应与平面效果图相符。
2.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钢材均应使用国标钢材,焊接均为满焊,并应打磨光滑,折边及连接缝光滑平顺。
3.产品使用的其他材料应为优质产品,并符合环保要求。
4.户外产品应做好防腐、防水、防紫外线老化的措施。
5.产品烤漆表面应保证光滑致密,可靠耐磨,无明显气泡、划痕、鼓包等瑕疵,铝板粘贴反光膜字工艺字符、画面应清晰平正、无明显瑕疵。
6.标识各部应连接可靠、整体横平竖直,埋地的产品稳固牢靠,抗风耐雨,不得歪斜松动。
7.存在管、柱等空腔构件的标识应空腔密封,不得暴露。
8.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业务范围内内容。
五、供货期:自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0天。
六、付款方式:
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货款。
*2.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3%或17%税率。
七、 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6日10:00,逾期或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楼202办公室。
八、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公章的密封报价函、营业执照和报价表等相关文件。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九、报价包括内容:设计费、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包括埋地基础等)、二次搬运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十、比价原则: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税前)低者优先。
*十一、控制价: 3.05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二、联 系 人: 贾寿松、兰桂娜
电 话: 0317-5388821 5388830
※以上标注*为废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