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安川高压电机外委维修项目报价须知
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5台安川高压电机外委维修项目自主密封比价,请具有资质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内容: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机制造或维修;
3、近三年具有高压电机维修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规格清单,2015年-至今,年份不限)。
注:以上文件有一项未提供,递交的比价文件无效。
四、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五、比价文件递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0∶00,逾期未密封递交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价文件。
2、地点: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控一体化办公楼418办公室。
六、比价文件要求:
1.比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条须加盖公章)。
2.比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维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需附的资料等相关文件。不接受降价函。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比价文件无效。
3.比价文件装订签署要求:1)比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并各加盖“正本、副本”印章),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编制清晰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比价文件一份(比价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与比价文件一同密封)2)比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4. 递交比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复印件;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七、报价要求
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现场临建、水、电等费用进行综合报价(含利润、税金),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要求需建设的必要的临时设施而发生的费用(如水电源接通、排水、搭设脚手架、临时支撑等);
2.设备及机具拆装采取的措施;
3.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
4.合同中各类风险费用(如技术参数变化、防风、防火、防雨等);
5.垃圾废弃物清理搬运、施工区域清扫及为满足采购人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6.认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其它费用;
7.本项目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含税价格(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九、比价因素:报价、维修方案、业绩实力等。
比价原则:满足技术、商务要求,价格低者优先。
十、控制价: 44.452 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比价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人:于俊清
电 话:0317-5388715
十二、异议投诉受理人及受理电话
联系人:周永珍
电话:0317-5388709